
【篇一】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常考點集合
勞動防護用品分類:
(一)按防護性能分類
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1)頭部護具類
(2)呼吸護具類
(3)眼(面)護具類
(4)防護服類
(5)防護鞋類
(6)防墜落護具類
2、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未列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二)從按防護部位分類
1、頭部防護用品
2、呼吸器官防護用品
3、眼面部防護用品
4、聽覺器官防護用品
5、手部防護用品
6、足部防護用品
7、軀干防護用品
8、護膚用品。
(三)按用途分類
以防止傷亡事故為目的可分為:防墜落用品,防沖擊用品,防觸電用品,防機械外傷用品,防酸堿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以預防職業(yè)病為目的可分為:防塵用品,防毒用品,防放射性用品,防熱輻射用品,防噪聲用品等。
【篇二】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键c集合
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教育從業(yè)人員按照使用規(guī)則佩戴、使用。
(一)選用原則
(1)根據國標、行標或地方標準選用。
(2)根據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勞動強度以及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性能進行選用。
(3)穿戴要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
(二)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要求
用人單位的具體責任為:
1、應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yè)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為從業(yè)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護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yè)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保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和“一標志”,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安全標志。購買的特種勞保用品須經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驗收。
3、應教育從業(yè)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guī)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護品。使職工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yǎng)護品。用人單位應定期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護品。
5、應建立健全護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fā)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檔案,并進行必要的監(jiān)督檢查。
【篇三】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键c集合
鍋爐開爐準備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司爐、司泵人員要熟悉操作工藝,了解設備特性,并經考試合格方可操作。按公司要求,持證上崗。
2.對爐體設備及附屬設備進行全面檢查試運,并由檢查人簽字確認,達到要求。
3.實行操作制度,電氣儀表系統(tǒng)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其連續(xù)性、靈敏性要達到要求。
4.所需工具及消防設施要完備齊全。
5.所有安全附件必須達到靈活好用,經試驗、校驗后符合安全規(guī)定要求。(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防爆門等)。
6.經有關職能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