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2020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知識點
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
一、投標價的編制原則
1.投標價應由投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
2.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3.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
4.投標報價要以招標文件中設定的承發(fā)包雙方責任劃分,作為設定投標報價費用項目和費用計算的基礎。
5.應該以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作為投標報價計算的基本條件。
6.報價計算方法要科學嚴謹,簡明適用。
二、投標價的編制與審核
1.綜合單價
綜合單價中應包括招標文件中劃分的應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范圍及其費用,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的,應提請招標人明確。
2.單價項目
。1)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投標報價時,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
。2)企業(yè)定額;
(3)資源可獲取價格;
(4)企業(yè)管理費費率、利潤率;
。5)風險費用;
。6)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
3.總價項目
。1)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應采用綜合單價方式報價,包括除規(guī)費、稅金外的全部費用。
(2)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算確定。
4.其他項目費
。1)暫列金額:應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不得變動;
。2)暫估價不得變動和更改;
。3)計日工:應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列出的項目和估算的數量,自主確定各項綜合單價并計算費用;
。4)總承包服務費應根據招標工程量列出的專業(yè)工程暫估價內容和供應材料、設備情況,按照招標人提出協調、配合與服務要求和施工現場管理需要自主確定。
5.規(guī)費和稅金
6.投標總價
投標報價時,不能進行投標總價優(yōu)惠,投標人對投標報價的任何優(yōu)惠均應反映在相應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中。
【篇二】2020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知識點
按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的建安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1.人工費
概念:是指按工資總額構成規(guī)定,支付給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生產單位工人的各項費用。
其中的津貼補貼包括:物價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特殊地區(qū)施工津貼、高溫(寒)作業(yè)臨時津貼、高空津貼等。
2.材料費
材料原價:出廠價格或商家供應價格。
運輸損耗費: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3.勞動保護費
概念:企業(yè)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等。
4.檢驗試驗費
概念:是指施工企業(yè)按照有關標準規(guī)定,對建筑以及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等費用。它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和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費用。但對施工企業(yè)提供的具有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測其結果不合格的,該檢測費用由施工企業(yè)支付。
5.企業(yè)管理費中的稅金
企業(yè)按規(guī)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