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招聘崗位: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崗位職責:主要負責辦事群眾的進廳咨詢、政策解答、業(yè)務受理、辦事輔導、審批導辦以及接待解說等工作。
(二)招聘名額:10名(臨聘人員,不占單位編制)。
三、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非在職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團結協作精神。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4、能熟練使用電腦辦公軟件操作,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俱佳。
6、男女不限,具有甘洛縣常住戶口。
7、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30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現役軍人或全日制在讀學生;
3、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甘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洛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2019年9月26日在甘洛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甘洛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辦公室(原政務服務中心)。
2、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現場資格初審合格的,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報名材料的,須提供報考人員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2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1張用于制作筆試準考證)。
3、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在報名過程中,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將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并統(tǒng)一核發(fā)《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條件以資格審查為準。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按滿分100分計,考生的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和面試工作由甘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甘洛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
1、筆試
(1)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應形成有效競爭,否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任何參考資料。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2019年10月13日。領取準考證時間:2019年10月12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等事項,請查看考生《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甘洛縣人民政府網[http://gl.lsz.gov.cn/]上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2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若達不到該比例,則所有考生均進入面試。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數只有1人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面試人選予以核發(fā)《面試通知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3)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考試成績公布:面試工作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甘洛縣人民政府網[http://gl.lsz.gov.cn/]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均相同,則由用人單位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2、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在指定的甘洛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及遞補。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用人單位指定的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5、體檢費用。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五)考核
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和復查中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在甘洛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前,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所有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體檢、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1、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作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甘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合同制,不占用編制。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首期合同期1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為2300元/月(保險購買按現行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考試紀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招聘工作全過程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下進行。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甘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洛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阿蘇阿且:781397618481584900
各鐵:7816413、1356866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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