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8年8月19日9:00--11:00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8月17日9:00—8月19日9:00登錄原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大同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
考試與資格復審
(一)考試科目設置及計分方法考試包括筆試和教學能力測試兩部分。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2個科目,考試總時間2小時。兩科筆試成績分別以百分制計分,并分別按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考生總成績。
筆試后根據(jù)各學段、學科筆試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的3倍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人選。對參加筆試并成績有效的人數(shù)不達招聘計劃3倍的學科、崗位,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教學能力測試前,對進入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是依據(jù)考生提供的各種證件原件和有關材料,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確認。
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含就業(yè)或落實就業(yè)單位時已使用過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yè)的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yè)且檔案在各級人才交流、就業(yè)服務機構代理的提供檔案托管部門證明,檔案自帶的提供本人檔案。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同時,須登陸原報名網站,在資格復審公告附件中*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注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詳見填表說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
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該報名人員的考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選,不再遞補。
此環(huán)節(jié)后,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xiàn)場抽簽決定教學能力測試的時段(即測試日期及上、下午),教學能力測試的講課順序在測試當天入圍后抽簽決定。
(三)教學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教學能力測試(即專業(yè)測試,包括撰寫教案和模擬現(xiàn)場教學),以按照現(xiàn)場抽取的課題進行模擬現(xiàn)場教學為主,每人備課、撰寫教案時間90分鐘,講課時間20分鐘,教材使用大同市2017-2018學年度教材。
教學能力測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按40%的比例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教學能力測試成績×40%
筆試、教學能力測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教學能力測試后,依據(jù)各學段、學科總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名。如各項成績均相同,加試一場教學能力測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教學能力測試加試成績排名。
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數(shù)為1:1的崗位,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