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offer
申請人必須具備薩省雇主提供的全職長期工作雇主信,職業(yè)類別屬于NOC0、A、B類或是薩省指定行業(yè),薪資及工作條件需符合加拿大職業(yè)標準。
1.雇主信:
。1)提供給主申請人;
。2)表明工作職位、職責和責任、薪資、福利以及公司聯(lián)系信息;
。3)提供申請人在薩省的工作地點(例如鎮(zhèn)/城市);
(4)打印在公司信頭紙上;
。5)有雇主簽字。
2.JobApprovalLetter(JAL):
。1)雇主必須在SINP的雇主網站上進行注冊,以評估申請人所申請的職業(yè);
(2)一旦工作職位被批準,雇主將收到包括申請人職位、姓名和NOC代碼在內的JobApprovalLetter;
。3)申請人的申請需同SINP的JobApprovalLetter一并提交。
語言證明
提供指定語言測試機構給出的語言考試成績;
申請人需達到英語和/或法語CLB4或以上的語言水平;
提交申請時語言成績必須是兩年之內的;
可接受的語言考試包括G類雅思IELTS(至少聽4.5、讀3.5、寫4、說4),G類思培CELPIP(至少聽讀寫說每項為4),法語TEF(至少聽145、讀121、寫181、說181)。
教育/培訓證書
。ㄈ邕m用)
如需獲得教育或培訓加分,則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或技能證書,學位或文憑;如適用需提供正式的成績單副本;以上材料能體現(xiàn)出申請人的學校及所學課程;
專業(yè)名稱,專業(yè)執(zhí)照和/或專業(yè)協(xié)會會員資格;
學徒認證或等同證書(用以核實及匹配加拿大教育系統(tǒng)課程),該類證書須包括詳細的課程結構、課程、長度及管理或監(jiān)督機構。
工作經驗證明
近十年內申請人必須具備至少一年相關職業(yè)有償工作經驗。申請人需提供工作推薦信來證明自己的工作經驗。
推薦信需要:
由上司或HR部門出具;
打印在公司信頭紙上;
表明申請人的工作職位及工作時間;
表明主要工作職責/責任;
如果工作不是全職的需說明每周工作小時數(shù);
申請人上司或經理的聯(lián)系信息。
監(jiān)管/許可證書
。ㄈ邕m用)
如果申請人打算在薩省從事監(jiān)管或強制認證的職業(yè),必須證明已通過薩省的職業(yè)認證,并將認證報告同申請一并提交。
身份證件及民事身份文件
以下人員的出生證明(列出父母雙方):
主申請人;
配偶或同居伴侶(如適用);
每一個孩子,包括不隨行至加拿大的;
如果申請人已婚或喪偶,需提供:
結婚證書,和/或;
之前配偶的死亡證明(如適用);
如果是同居伴侶關系,需提供:
IMM5409DeclarationofCommon-LawUnion;和
至少一年的同居關系證明(例如銀行或金融機構出具的能夠顯示銀行、信托、信用合作社或收費卡的聯(lián)名賬戶;主申簽署的聯(lián)名租賃或抵押文件副本;除住宅之外的共有財產證明副本;向主副申雙方發(fā)出的賬單或收據(jù)副本;以對方為受益人的人壽保險副本;等等);
如果申請人是離婚狀態(tài),需提供:
終的離婚文件;
子女監(jiān)護權的支持文件(如適用);
收養(yǎng)子女的領養(yǎng)文件(如適用);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無論是否隨行,都需提供:
父母另一方提供的已知曉主申打算移居加拿大的聲明信,不存在未解決子女監(jiān)護權或撫養(yǎng)費用問題;
證明申請人對未成年子女具有監(jiān)護權,帶領孩子移民的行為合法(如適用);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不隨行,必須提供:
子女的姓名、年齡和聯(lián)系方式(郵寄和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
每一個子女不隨行的詳細理由,及支持文件(例如:合法分居)。
護照
移民過程中,主申、配偶或同居伴侶、隨行子女的護照必須保持有效,需要提供護照的復印件來表明護照號、發(fā)證日期、有效期、護照照片、姓名和出生地;如果申請人當前住在一個與國籍不同的國家,需要提供目前居住過的簽證復印件。
無犯罪證明
。ㄈ邕m用)
如果申請人或任何18歲以上的家屬曾犯有罪行或被判罪行,必須出具該國或犯罪所在國以及目前居住國的警方報告。除警方報告之外,還需提供改過自新的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