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濉溪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155人,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6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點: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院內
三、需要提供的證件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查表(在報名網站上自行*并打印)、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類型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除上述材料外,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需提供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至2018年8月31日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凡與網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按規(guī)定辦理繳費手續(xù)(80元/人),領取面試通知書。
3.資格復審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現場進行,如因委托他人出現的問題,由報考人員自負。
附件:濉溪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xls
咨詢電話:0561-6079905(濉溪縣人事考試中心)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61-6075747(濉溪縣紀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