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留學簽證更新時,“資格外活動許可證”也必須更換。申請時要帶好護照、外國人登錄證。
一、打工時間和工種限制
大學的學部生(普通大學生)、大學院生(研究生):一天規(guī)定4小時以內,7-8月(暑假)時一天可打工8小時以內。
研究生(研修生)、聽講生(旁聽生):一天規(guī)定2小時以內,7-8月(暑假)時一天可打工8小時以內。
專門學校生(中專生):一天可打工4小時以內。
對于留學生的打工種類,入國管理局有很嚴格的規(guī)定。酒吧、*、有舞場的酒館,以及與性有關的*場所、有賭博性質的行業(yè)都是被禁止前去打工的。在這種店里,連洗盤子、打清掃工作都不被允許。
二、打工時須注意事項
1991年之前,由于受日本的*影響,日本各行業(yè)一度出現(xiàn)人手不足的窘狀,因此那時候找工很容易,工錢也較高。1992年以后,這種狀況開始轉變,且一路走下,F(xiàn)在招人的店或公司越來越少,工資更是少得可憐。在這種情勢下,為了能夠保證有工打,因此打工時須注意以下幾點:
1。勞動條件
打工時,應盡可能與雇主簽定《雇用協(xié)議書》。因為日本人習慣招打工人員時都不辦理此類手續(xù)。面試時,可以借“日語水平有限,為了今后不引起誤解”為由,雙方把工作時間、工資、發(fā)錢日和雇主的姓名、電話等內容都盡量寫清楚。如果雇主不愿意寫的話,也可以自己預先寫好,請對方確認簽名。這樣一來,萬一有糾紛發(fā)生,可以憑此保護自身利益。另外,還要保存一下工作單位在報紙或雜志上登載的招聘廣告。
2。記錄工作時間和工作日數(shù)
自己做好每次工作時間的記錄,可以避免對方不付工資的糾紛。
3。不要無故遲到、無故休息
打工期間,不能隨便曠工,無故遲到,有事應事先與對方聯(lián)系,不然會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