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江縣2009年公開招聘50名初中、小學教師簡章
為改善我縣教師隊伍結構,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確保教育事業(yè)穩(wěn)步持續(xù)發(fā)展,根據縣委常委議教會議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50人。
一、招聘原則
1、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考試與試教相結合的原則;
4、定向補充邊遠鄉(xiāng)鎮(zhèn)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見鏈接:
http://www.taojiang.gov.cn/Item/9213.aspx
三、報考條件
1、年齡在28歲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職死亡教師子女與因公致殘教師子女報考,其年齡要求可放寬到30歲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受聘于本縣縣屬高中學校連續(xù)工作五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35歲(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身體健康。
3、報考小學教師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報考初中教師者,具有相應報考專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師者,具有幼師專業(yè)國家認可的專科以上學歷。受聘于本縣縣屬高中學校連續(xù)五年以上者,報考初中教師的學歷要求為相應專業(yè)國家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4、能用普通話組織教學。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09年8月3日至5日。報名者持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桃江縣教育局聯(lián)系人: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737-8822217
3、按所設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表格。
五、招聘辦法
1、筆試。
①時間:8月8日上午8:30-10:30考試。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內容:A、報考小學教師考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綜合科目與幼師科目包含語、數兩科內容),按小學內容占30%、初中內容占50%、高中內容占20%命題;B、報考初中教師考試內容為:相應職位的初、高中知識,初中內容占30%,高中內容占70%。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2、試教。
①時間:2009年8月14日。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試教對象:分鄉(xiāng)鎮(zhèn)、分學校根據招錄計劃單獨劃線,依考試成績高低,按1:2確定試教入圍對象。
④內容:初中、小學的相關課程,具體內容抽簽決定。
⑤試教順序抽簽決定。
⑥分值:1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3、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或取消該招聘職位。
4、根據筆試、試教成績的總分,分鄉(xiāng)鎮(zhèn)分職位按招聘人數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對象(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列前)。試教不及格(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資格。
5、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對擬聘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6、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則按同職位總分高低依次遞補(限遞補)。
7、擬聘對象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后錄用,由縣教育局按招聘崗位計劃安置到相應農村初中、小學任教,上崗一個月內辦好進編錄用手續(xù)。
8、凡錄用考生,須在受聘單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手續(xù)和跨鄉(xiāng)調動手續(xù)。如不服從安排,則取消其錄用資格和編制。
9、本招聘簡章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縣人事局、縣編辦共同研究決定。
桃江縣教育局桃江縣人事局桃江縣編委辦
為改善我縣教師隊伍結構,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確保教育事業(yè)穩(wěn)步持續(xù)發(fā)展,根據縣委常委議教會議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50人。
一、招聘原則
1、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考試與試教相結合的原則;
4、定向補充邊遠鄉(xiāng)鎮(zhèn)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見鏈接:
http://www.taojiang.gov.cn/Item/9213.aspx
三、報考條件
1、年齡在28歲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職死亡教師子女與因公致殘教師子女報考,其年齡要求可放寬到30歲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受聘于本縣縣屬高中學校連續(xù)工作五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35歲(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身體健康。
3、報考小學教師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報考初中教師者,具有相應報考專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師者,具有幼師專業(yè)國家認可的專科以上學歷。受聘于本縣縣屬高中學校連續(xù)五年以上者,報考初中教師的學歷要求為相應專業(yè)國家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4、能用普通話組織教學。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09年8月3日至5日。報名者持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桃江縣教育局聯(lián)系人: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737-8822217
3、按所設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表格。
五、招聘辦法
1、筆試。
①時間:8月8日上午8:30-10:30考試。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內容:A、報考小學教師考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綜合科目與幼師科目包含語、數兩科內容),按小學內容占30%、初中內容占50%、高中內容占20%命題;B、報考初中教師考試內容為:相應職位的初、高中知識,初中內容占30%,高中內容占70%。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2、試教。
①時間:2009年8月14日。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試教對象:分鄉(xiāng)鎮(zhèn)、分學校根據招錄計劃單獨劃線,依考試成績高低,按1:2確定試教入圍對象。
④內容:初中、小學的相關課程,具體內容抽簽決定。
⑤試教順序抽簽決定。
⑥分值:1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3、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或取消該招聘職位。
4、根據筆試、試教成績的總分,分鄉(xiāng)鎮(zhèn)分職位按招聘人數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對象(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列前)。試教不及格(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資格。
5、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對擬聘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6、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則按同職位總分高低依次遞補(限遞補)。
7、擬聘對象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后錄用,由縣教育局按招聘崗位計劃安置到相應農村初中、小學任教,上崗一個月內辦好進編錄用手續(xù)。
8、凡錄用考生,須在受聘單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手續(xù)和跨鄉(xiāng)調動手續(xù)。如不服從安排,則取消其錄用資格和編制。
9、本招聘簡章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縣人事局、縣編辦共同研究決定。
桃江縣教育局桃江縣人事局桃江縣編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