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2017 年上海戲劇學院擬招收藝術管理專業(yè)本科學生 30 名,學制四年:
招生地區(qū) |
批次 |
計劃數 |
辦學地點 |
上海 |
本科普通批 |
12 |
上海市華山路 630 號 |
浙江 |
普通類(綜合改革) |
4 | |
重慶 |
本科第一批 |
5(文) | |
河南 |
本科一批 |
5(理) | |
內蒙古 |
本科一批 |
2(文)、2(理) |
(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計劃數均以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為準)
二、報名、填報志愿和考試:
本專業(yè)無需藝術類專業(yè)測試?忌鷪竺、填報志愿和考試均按各地省級高校 招生辦公室規(guī)定的高考時間、地點、辦法進行。
三、錄取:
全國高考集中錄取階段,我院將根據各省(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投檔 考生材料情況進行錄取,省(市)高招辦投檔數與分省計劃數的比例為 1:1。同 分處理原則為:如果總成績同分,文科以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 錄取;理科以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不分文理的按省級招 辦同分排序規(guī)則進行專業(yè)錄取(上海考生如按同分排序規(guī)則排序后再遇同分,參 考我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yè)錄取)。
四、注意事項:
1、新生入學后一律繳費上學。每學年學費 10,000 元,如有變動,按政府有 關部門審核的新標準收取。住宿費、教材費等按規(guī)定另行繳納。家庭經濟困難的 新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錄取資格的復查,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
弊行為以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qū)。 3、上海生源原則上實行走讀制。
4、我校實行獎學金制、勤工助學金制,各類獎助學金平均受獎面可占全日 制本科學生的 50%左右。
五、聯(lián)系方式:
華山路校區(qū)地址:上海市華山路 630 號(延安西路 355 號) 郵政編碼:200040 本科招生辦公室電話: (021) 62488077 招生監(jiān)督電話: (021) 62495375 本校網頁: www.sta.edu.cn 招生辦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公交車:71、57、127、202、925、01、37、838、62(延安西路大門)
548、113、506、48(華山路大門)
軌道交通:地鐵 2 號線、7 號線到靜安寺站下車,往西走約 10 分鐘。
上海戲劇學院招生與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