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協議人:
xxxx建筑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xxxx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xxxx建筑工程公司訴xxxx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xx區(qū)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于1999年10月16日送達。
調解協議規(guī)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
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
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
經甲、乙方反復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xx區(qū)人民法院(1999)x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1999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于1999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于2000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
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 算滯納金。
xxxx建筑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xxxx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xxxx建筑工程公司訴xxxx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xx區(qū)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于1999年10月16日送達。
調解協議規(guī)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
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
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
經甲、乙方反復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xx區(qū)人民法院(1999)x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1999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于1999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于2000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
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 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X X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