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與地點
今年東陽中考4月6日-4月8日報名,在本市就讀初中的在相應初中報名;在外縣(市)就讀回東陽報考的,到戶籍所在地學區(qū)初中報名。
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德良好。
2.2017年我市初中畢業(yè)、東陽戶籍在市外初中就讀或具有同等學力。
3.報考普通高中年齡不超過16周歲(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途休學過的學生不在此限,但必須提供休學報批材料);報考職業(yè)高中的戶籍、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
報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的戶籍證明。
2.在東陽市外借讀回戶口所在地報名的考生,應有畢業(yè)學校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yè)及有無重讀的證明。
3.初中階段有四年經(jīng)歷的考生須審驗休學等原始證件,并交復印件。
4.符合東陽隨遷子女中考報考條件的考生,相關材料由報名點審驗,交市招生辦復核。
5.普通高中體育、藝術(shù)、科技類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附有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相關材料由報名點審驗,交市招生辦復核。
6.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相關材料由報名點審驗,交市招生辦復核。
隨遷子女政策
隨遷子女在本市參加高中升學考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同本市戶籍考生報名和錄。
1.符合市委〔2012〕36號文件中"重點引進對象"條件的引進人才的子女。
2.夫妻雙一方于2016年10月28日《東陽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前取得本市《浙江省居住證》,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連續(xù)三年學習經(jīng)歷和正式學籍的。
3.外來務工人員夫妻一方或雙方在我市參加社會養(yǎng)老保險連續(xù)二年及以上,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連續(xù)三年學習經(jīng)歷和正式學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