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駐皖各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答題方式
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9月5日至7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9月5日 下午2:00-4:30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9月6日 上午9:00-11:30 法學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價格政策法規(guī)
9月7日 上午9:00-11:30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下午2:00-4:30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其中,“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藍色或黑色鋼筆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4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價格鑒證師考試采取滾動管理模式,參加全部科目考試人員的成績有效期為3年,即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5個科目方能取得資格;免試1科人員的成績有效期為2年,即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4個科目方能取得資格。檔案號是考生在該項考試中的關鍵識別標識,因此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記住自己的檔案號,以備下年度報名時使用。凡變更報考級別的,不論原報考級別通過與否,都須以新考生身份報考,并在報名時向相關報名機構提交書面說明。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 取得經濟、法學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
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學大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學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學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yè)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凡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2年,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guī)”、“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4科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評聘經濟、會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
對因違反考試紀律,依據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此項考試。
四、報名時間及辦法
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個人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5月28日,逾期不予補報。報名時,考生根據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事部門(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到其單位主管部門), 填寫《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采用現場攝像或掃描照片方法的市可不交),辦理報名手續(xù)。續(xù)考考生報名時必須出示上年度準考證并準確填寫檔案號,否則考試成績無法滾動累計,后果自負。各市人事、物價部門對本地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省人事廳、省物價局對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各市使用PTMIS錄入報考信息,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按《在肥省直、中直單位報名信息錄入規(guī)定》(附件2)的要求錄入報考信息,于2008年6月2日將報考信息軟盤(各市報考信息通過網絡上傳,不交軟盤)、《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試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現場同時進行。凡在報名審查中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五、報考信息匯總及準考證編排
各市要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接收考前規(guī)則模板和檔案庫并進行信息錄入,待報考資格審查后于6月2日前將報名數據發(fā)送至省人事考試中心FTP服務器。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單位可于考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準考證;也可由考生個人于9月3日至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直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發(fā)改價格[2004]1108號文件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 [2006] 240號文件規(guī)定,此項考試費用按每科85元(含上繳國家部分)標準收取。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余款于6月2日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上繳省人事考試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單位考試費用全額上繳。
七、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考試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由省物價局按照“考生自愿”、“考培分開”的原則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圓珠筆(藍色或黑色)、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考試考務組織管理工作按省人事廳《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guī)則》執(zhí)行。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執(zhí)行。
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報名信息與材料,嚴明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對考試各環(huán)節(jié)精心組織,嚴格實施,周密安排,確?荚嚬ぷ黜樌M行。
附件: 1.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
2.在肥省直、中直單位報名信息錄入規(guī)定
3.2008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