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個崗位23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人數、專業(yè)、學歷等要求詳見附件1。
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生、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 8 月 9日至 8 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時間共兩天。
報名地點:清遠市清城區(qū)鳳雅苑飯?zhí)枚䴓?清城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大樓左側)。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報名時需如實填寫《清遠市清城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考生須預先登陸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政府網下載打印(雙面打印),貼好相片。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報考時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1張(同版)。
(三)準考證發(fā)放。
本次考試筆試前不作資格審核,報考者自己核對條件符合要求后即可報名參加筆試,準考證在報名現(xiàn)場發(fā)放。
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100分制,筆試占50分、面試占50分)。
(一)筆試。分值占50分。
1、時間: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8月27 日下午 15:00—17:00 進行。筆試成績于 9 月 3日前在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政府網公布。
2、地點:以準考證地點為準。
3、內容: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能力、
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等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命題和評卷工作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二)資格審核。
1、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如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審核。面試前由清遠市清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審核需提交的材料:報考者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計劃生育證明、報名表(雙面打印)以及招聘崗位中“其他條件”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是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的須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我區(qū)事業(yè)單位。
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面試。分值占50分。
1、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要求。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或中途撤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