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6年山東菏澤市教師招聘簡章
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未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應、往屆大中專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畢業(yè)生,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197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五)應獲得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
(六)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七)教師資格證中任教學科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或相近;
(八)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菏澤市生源參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參加菏澤市招募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nèi)(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
在部隊服役滿2年以上,2015年底前退出現(xiàn)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機關接收安置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實行定向招聘。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現(xiàn)役軍人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