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松原市高校學子歸巢計劃暨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招聘考試
2016年松原市高校學子歸巢計劃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由中共松原市委組織部和松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筆試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卷面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不設及格分數(shù)線。各職位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試卷全部采用客觀題形式,采用機讀標準化答題卡,考生統(tǒng)一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讀卡機閱卷。(考生自備考試用品)
筆試考試時間:2016年8月27日上午9:00—10:3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通用知識》考試內容復習范圍請參見《2016年松原市高校學子歸巢計劃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附件2)。
《教育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復習范圍請參見《2016年松原市高校學子歸巢計劃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基礎知識>考試大綱》(附件3)。
《醫(yī)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復習范圍為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及解剖學。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實際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筆試成績在1:3比例范圍內,有多人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碩士研究生崗位(免筆試)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超過1:30(不含1:30)的,與筆試崗位一同加試筆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0名進入面試。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不超過1:30(含1:30)的,直接進入面試。
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
資格條件復審
面試人員資格條件復審時間:9月5日-9月7日。
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市直事業(yè)單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招聘條件復審,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由縣(市、區(qū))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招聘條件復審。面試人員資格條件復審合格后,由松原市人社部門另行發(fā)放《2016年松原市高校學子歸巢計劃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過通知書》。申請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與本人報考時填報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證、小2寸免冠照片2張、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時資格復審部門可以調閱考生檔案。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沒有拿到畢業(yè)證之前,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進行面試資格條件復審。
在職人員進入面試的,復審時應一并提供原單位(按人事關系)同意報考的證明(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進入面試人員在復審通過后領取并填寫《面試人員基本情況備案表》,并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
經資格條件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