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公告》的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3、面試實際參考人數(shù)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按同一組評委對該組所有實際參考人員的平均分80%計算,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取消其體檢、考核資格。
考試總成績計算及公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