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領取準考證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凡參加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準時到報名確認地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辦理簽領本人《準考證》手續(xù),并在《準考證》正面簽名欄處簽上自己的姓名,當場校對考生號、報考科類等是否有誤及照片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及時向工作人員提出,以便核實更正,否則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