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
招聘崗位分為綜合類、衛(wèi)生類、中小學教師類和其他類四大類。各類崗位均考兩科,每科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素質能力測試(或專業(yè)科目)分別按40%和60%計入筆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不含寫作,下同)和素質能力測試(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衛(wèi)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中小學教師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等;其他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礎知識。各招聘崗位具體專業(yè)科目詳見附件。
筆試采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 14:00—16:00 專業(yè)科目或素質能力測試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全部筆試科目,其成績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