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調轉辦理流程及相關說明
一、調轉辦理時間
3月 14日
4月 6日、25日
5月 9日、30日
6月 20日
7月 11日、27日
8月 22日
9月 12日、27日
10月 25日
11月 7日、29日
12月 19日
二、調轉辦理地點:財政大廈313室
三、持證人員請遵照如下程序辦理《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調轉:
(一)辦理調入(包括省內調入和省外調入)的
省內調入的,身份證原件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如果已提交學歷、單位等信息變更的,請同時攜帶學歷證書原件、單位代碼證復印件和從事會計工作證明。)
省外調入的,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調出地開具的《調轉表》等相關手續(xù)。
注意:如果辦理調入人員的戶籍不在原調出地的,需同時攜帶在原調出地就學的學歷證書原件;如果戶籍和就學學校都不是原調出地的,須提供考取《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時期在調出地的《居住證》(暫住證),或者提供在原調出地工作的不少于3個月的社會保險交費記錄。否則調入地不予接收。
(二)辦理省內調出(不含大連)的
完成當年及以前年度的繼續(xù)教育學習后,直接登錄“遼寧會計網(wǎng)” ,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操作步驟辦理調出,無需也不能到原發(fā)證機關現(xiàn)場辦理。
(三)辦理調出到大連的、省外調出的
請攜帶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省外調出的人員如果有省外接收單位,請同時攜帶接收單位的單位代碼證復印件和從事會計工作證明。
友情提示:因為辦理省外調入、省外調出需要同時啟動兩個系統(tǒng),辦理時間相對稍長,所以建議辦理省外調入和省外調出的人員下午前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