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辦法
1.考試執(zhí)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yè)考試、體育加分與高水平運動員測試評分標準》(2014年版)(見湘教考普字[2013]13號)。
2.體育專業(yè)考試定于4月9日至22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進行?忌鷳{專業(yè)考試證、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到、繳納有關費用和參加考試?荚図椖吭瓌t上按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報的執(zhí)行,特殊情況需要調(diào)整的,需由考生寫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報名點簽署意見、市縣兩級招考機構審核同意后,于3月底以前報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過期不再受理。
各市州考生參加體育專業(yè)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順序 |
地區(qū) |
報到 |
考試 |
第一批 |
株洲、衡陽、湘潭 |
4月8日 |
4月9日至10日 |
第二批 |
長沙、婁底 |
4月11日 |
4月12日至13日 |
第三批 |
常德、懷化、自治州 |
4月14日 |
4月15日至16日 |
第四批 |
郴州、邵陽、益陽 |
4月17日 |
4月18日至19日 |
第五批 |
永州、岳陽、張家界 |
4月20日 |
4月21日至22日 |
3.參加體育專業(yè)考試的考生由市州招考機構統(tǒng)一組織,確定專人(必須是市縣兩級招考機構的工作人員)帶隊,按時到考點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