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地】
這是列夫-托爾斯泰講的故事:
俄國高加索地區(qū),土著人出售土地以“日”計算,買地人從日出到日落之間,所奔跑圍得的土地即作為買賣之地。某人天亮即奔,開始時步子輕松,欲盡量圍大些。中午時,他已圍得一大塊地,非常高興。他還嫌不夠,再跑。太陽西斜,他開始焦急起來,但兩腿發(fā)軟無力,身子沉重,但距終點尚遠……無情的日頭快要西沉。當太陽完全消失在地平線時,他終于氣喘吁吁、滿口白沫、眼目昏暗地跑到終點。正當大家為他歡呼時,他因勞累過度仆倒在地,口吐鮮血,頃刻間,停止呼吸。
他最后得到的是6尺長、2尺寬的墳坑地。
【談天】
這故事并非消極,它的“積極面”告訴我們在奮斗與欲望之間,人應該有一個清楚的界限,當人有限的力量為無限的欲望服務時,當“物欲”成為“物役”時,悲劇怎么可能不發(fā)生呢?
【經(jīng)文】
傳2:22“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切的勞碌上得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