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3年5月1日之前參加測試,但證書未領取的考生,可于2015年7月1日前,聯系測試機構并領取普通話等級證書,逾期未領取的證書,測試機構有權對其進行銷毀;凡2013年5月1日以后參加測試,未能按測試機構要求及時領取證書的考生,自測試之日起兩年內,考生本人可持身份證原件前往測試機構領取證書,逾期未領取的證書,測試機構有權予以銷毀。
北京市語言文字測試中心
2015年4月13日
凡2013年5月1日之前參加測試,但證書未領取的考生,可于2015年7月1日前,聯系測試機構并領取普通話等級證書,逾期未領取的證書,測試機構有權對其進行銷毀;凡2013年5月1日以后參加測試,未能按測試機構要求及時領取證書的考生,自測試之日起兩年內,考生本人可持身份證原件前往測試機構領取證書,逾期未領取的證書,測試機構有權予以銷毀。
北京市語言文字測試中心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