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請參加普通高中基礎會考考試報名的公告
根據(jù)《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指導方案》(瓊府辦〔2006〕53號)要求,為了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請參加普通高中基礎會考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
1.本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yè)的往屆考生;
2.在高二年級因故未參加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
3.在高二年級雖已參加過普通高中基礎會考但因本人申報的高考科類改變而需要變更基礎會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
4.本省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的考生(簡稱“中職生”);
5.在省外普通高中學校畢業(yè)的考生(含“省外借讀生”和在省外普通高中學校畢業(yè)的其他考生);
6.報名參加本省2015年普通高考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地點、時間
(一)報名地點:
1.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2.“省外借讀生”在本人小學或者初中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3. 往屆生、“中職生”、在省外學校畢業(yè)的考生以及其他人員,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5年1月8日至1月12日,普通高中基礎會考報名與普通高考報名同時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報名辦法及要求
(一)報名辦法:
1.報名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且屬2015年普通高中基礎會考報名對象的考生,在向報名點申請高考報名時,同時申請基礎會考報名,繳納基礎會考的考試費。
2.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間內(nèi),憑高考報考卡上網(wǎng)選報高考科類后,報名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考生應考的普通高中基礎會考考試科目。
(二)報名要求:
1.在高二年級已經(jīng)參加過我省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不得報名參加相同科目的基礎會考;
2.在高二年級參加普通高中基礎會考時因違規(guī)被取消部分科目成績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因高考報考科類改變而申請變更基礎會考科目時,所變更的基礎會考科目數(shù)與高二年級參加基礎會考時取得成績的科目數(shù)相同。
四、考試科目、各科滿分值和考試日期
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的考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其中:在高考報名時選報文史類和藝術類的考生,需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的基礎會考;選報理工類和體育類的考生需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的基礎會考。
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科目的滿分值均為100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實行合卷考試,滿分100分。
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的考試日期為2015年6月10日,考試時間一天,各科目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忌鷧⒓悠胀ǜ咧谢A會考考試時必須攜帶普通高中基礎會考《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
五、基礎會考成績公布
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與本省2016屆普通高中學生一起參加基礎會考(本省2016屆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基礎會考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其各科的基礎會考成績,按其所取得的各科目成績在本次考試中的百分位,比照本省2015屆普通高中應屆考生相同科目成績的相同百分位所對應的成績確定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的普通高中基礎會考成績按卷面實際獲得成績的10%計入高考錄取總分。如果考生參加的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科目與本人所報考的高考科類不相對應,其基礎會考成績將不計入高考錄取總分。
海南省考試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