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條件
建設條件包括了區(qū)域環(huán)境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條件,前者是指場地在區(qū)域中的地理位置和環(huán)境生態(tài)狀況與環(huán)境公害的防治,后者包括下列內容:
1.周圍道路交通條件
場地是否與城市道路相鄰或相接,周圍的城市道路性質、等級和走向情況,人流、車流的流量和流向。
2.相鄰場地的建設狀況
基地相鄰場地的土地使用狀況、布局模式、基本形態(tài),以及場地各要素的具體處理形式,是基地周圍建設條件調研的第二個重要組成部分。場地要與城市形成良好的協調關系,必須做到與周圍環(huán)境的和諧統(tǒng)一。
3.基地附近所具有的一些城市特殊元素
場地周圍已存在一些比較特殊的城市元素,比如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城市廣場或其他類型的自然或人文景觀等,對場地設計會有一些特定的影響。
4.現狀建筑物
現狀建筑物的用途、質量、層數、結構形式和建造時間。
5.公共服務設施與基礎設施
場地設施主要有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兩大類。前者包括商業(yè)與餐飲服務、文教、金融辦公等,后者是指基地內現有的道路、廣場、橋涵和給水、排水、供暖、供電、電信和燃氣等管線工程。
6.現狀綠化與植被
基地中的現存植物是一種有利的資源,應盡可能地加以利用,特別是對場地中的古樹和名術,更應如此。古樹是指樹齡在100年以上的樹木;名木是指國內稀有的以及具有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或重要科研價值的樹木。
7.文物古跡
場地內如有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的文物存在,應注意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