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者會收到一份包括 2 年內(nèi)取得的所有的成績的成績單,上面印有 OET 和 CAE 特有的彩色標識并有OET評估負責人評估簽字的評估報告單。
1.復審請求
因為以上的評估程序很嚴格,所以只提供成績統(tǒng)計復評。
2. 復查
應試者如果對寫作和口語考試部分有任何置疑,可以對這兩個部分的評估結(jié)果請求復查,但要自己付費。
3. 重考
應試者可以對各個沒有達到標準的部分進行重考,重考在數(shù)量上沒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