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學員變相加收培訓費用的,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教練未如實填寫教學日志、未隨車教學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政府近日將出臺《福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法》,《辦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焦點1 教練熱衷學員投訴駕校不認賬
亂象:“我去年在倉山一所駕校參加培訓,找教練報名學車,不想車沒學成,學費退不了,教練也聯系不上。”昨日,市民陳女士說。
記者了解到,在福州90%以上駕校默許教練,只要教練有教練證,有教練車,找駕校都不難。對教練來說,他們多一所駕校,每個月學員的駕考名額就能多幾個,這直接跟他們績效收入掛鉤。部分駕校甚至將招收生源的工作主要放給教練來做,出現教練代收或者私收學員學費的違規(guī)行為,但許多駕校卻不認賬。
對策:《辦法》規(guī)定,駕校應當聘用取得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擔任教練員,并按照教練員從業(yè)資格證核定的范圍安排教學活動。教練員應當遵守駕培機構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不得影響教學秩序。
駕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未與學員簽訂培訓協議或未出具培訓收款憑證的;不履行培訓協議的約定,向學員變相加收培訓費用的;不按規(guī)定使用學時系統(tǒng)的;未按規(guī)定組織培訓的。
對駕培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聘用未取得教練員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擔任教練員的;未按規(guī)定裝置教練車的;未如實填寫培訓記錄的。
焦點2 教練縮短課時 培養(yǎng)了“馬路殺手”
亂象:昨日,福州市民趙先生說,他今年初在五四北一所駕校培訓時,教練主要教他們怎樣記住“點位”來應付考試,有關技能方面的訓練很少,“上個月拿到駕駛證了,現在都不敢上路行駛”。
據了解,目前駕校培訓模式多為“一個教練帶多名學員”,由教練自行安排各項學習課程。教練是否安排學員學習,學習課時是否足夠,學員是否有資格參加考試,大部分教練說了算。這種培訓不規(guī)范現象普遍存在,培養(yǎng)了不少“馬路殺手”。
對策:《辦法》指出,駕校應當配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時管理系統(tǒng),培訓學員實行學時制,建立學時預約制度。駕培機構應當建立學員檔案,學員檔案應當包括學員登記情況、培訓合同、教學日志、培訓記錄、學員保險單和結業(yè)證書復印件等內容。
由駕培機構培訓的學員,駕培機構應當建立學員科目結業(yè)考核制度,如實填寫學員培訓記錄,并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查備案。
對未按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實施教學的,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教練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未如實填寫教學日志的;未隨車教學的。
焦點3 路考沒過要多繳費 吃飯送禮必不可少
亂象:據悉,目前福州一些駕校還存在“中途亂加錢”的行為。部分路考補考的學員除了要交190元補考費,還要交300元~500元的“燃油費”。
不少學員還認為,吃飯送禮必不可少,雖然報名的時候,駕校反復強調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但事實上,在練車后期不少教練會帶學員去閩侯、連江等地的公路路跑,每次教練都會向每個學員收100~150元不等的路跑費,這些路跑費還不包括路跑完后請教練吃飯的費用。
對策:《辦法》規(guī)定,培訓費由駕校收取,向學員出具收款憑證。駕校在與學員約定的有效培訓期限內不得變相向學員加收培訓費或其他費用。教練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員收取培訓費用。對學員的投訴,駕校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在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答復。
教練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其列入不適崗名單,停止其教學工作:擅自收取培訓費用的;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焦點4 辦駕校門檻低管理比較混亂
亂象:福州駕校業(yè)剛興起時,開辦駕校門檻低,有5輛教練車,租一塊場地,請三五個教練,一所小駕校就成立了。據不完全統(tǒng)計,目前福州有80多家駕校,教練車3900多輛,教練4000多人。一些駕校管理混亂,不少學員被“坑騙”。
對策:《辦法》提高了辦駕校的門檻,對新申辦的駕校,其教學場地應為自有土地,應當配備自有教學車輛100輛以上。之前設立的駕校,在已取得的許可期限屆滿后重新申請許可的,其教學場地應當為自有土地或者依法租賃的土地;租賃土地的,租賃期不得少于6年。城區(qū)及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連江縣的駕培機構應當配備自有教學車輛100輛以上。
駕校應公布及報備培訓費用
駕培機構應當公布培訓費用標準并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駕培機構實行等級管理,對其資質等級、基本條件、經營行為、培訓質量、安全生產、履行責任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定期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并按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培訓費由駕培機構收取,向學員出具收款憑證。駕培機構在與學員約定的有效培訓期限內不得變相向學員加收培訓費或其他費用。
解讀:2012年下半年以來,我省駕校培訓費用快速上漲,價格水平遠高于同期全國其他大中城市,究其原因包括報名人數增加、駕培機構成本上漲、公安交管部門實施的“一進一出”做法等!掇k法》該條顯示了政府部門加強對駕校培訓費用監(jiān)管的決心。
教學場地租賃期不得少于六年
《辦法》對駕校教學場地和教學車輛均作了相應規(guī)定。
其中,新申辦的駕培機構,其教學場地應為自有土地;《辦法》實施前設立的駕培機構,在已取得的許可期限屆滿后重新申請許可的,其教學場地應當為自有土地或者依法租賃的土地,租賃土地的,租賃期不得少于六年。
解讀:福州市現有的81家駕校培訓機構中,擁有自有土地的只有1家,其他駕校的培訓場地基本都是以租賃農村用地的方式獲得。在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政策下,要求現有駕校取得自有土地具有相當難度,且勢必增加駕校成本,抬高培訓費用。因此,《辦法》區(qū)分新舊駕校,對駕培機構的教學場地提出了具體要求,新辦駕校必須是自有土地,而對已成立的駕校,在已取得的許可期限屆滿后重新申請許可的,可為自有或者租賃土地。而規(guī)定租賃期不得少于六年,是從維護駕培機構的穩(wěn)定性考慮,與駕培機構一個許可周期六年的規(guī)定相適應。
新辦駕校要配百輛以上教學車
駕校教學車輛應該遵守這些規(guī)定:新申辦的駕培機構應當配備自有教學車輛100輛以上;《辦法》實施前已設立的駕培機構應使自有教學車輛逐步達到規(guī)定的數量;已取得的許可期限屆滿后,城區(qū)及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連江縣的駕培機構應當配備自有教學車輛100輛以上,永泰縣、羅源縣、閩清縣的駕培機構自有教學車輛數標準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結合各縣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解讀:按照目前省地方標準《機動車駕駛培訓資格條件》,駕校配有20輛以上教學車輛即可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上述標準明顯低于福州城區(qū)及省內其他地市駕校要求,使得駕校培訓行業(yè)發(fā)展多年仍呈現“多、小、散、亂”的局面。
按照我省新規(guī)定,新申辦的駕校應當配備自有教學車輛100輛以上。而福州市的81家駕校教學車輛僅有3家符合該要求,40輛以上才約占50%。
按照,福州駕培機構整合的要求,福州市駕培機構正在通過兼并、整合等方式擴大規(guī)模、提升等級,但在短期內很難達到新標準。為此,《辦法》該條按照循序漸進、分期分批的原則,區(qū)分新、老駕校對駕培機構的教練車提出了具體要求。而將永泰、羅源、閩清駕培機構車輛整合目標與其他縣(市)區(qū)區(qū)別,是從當地經濟發(fā)展、人口、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考慮。
教練員必須有從業(yè)資格證
《辦法》規(guī)定,駕培機構應當聘用取得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擔任教練員,并按照教練員從業(yè)資格證核定的范圍安排教學活動。
駕培機構在分配教學任務過程中,應當做到公平、公正;教練員應當遵守駕培機構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不得影響教學秩序。
對學員的投訴,駕培機構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在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答復。
駕培機構應當配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時管理系統(tǒng),并按照規(guī)定使用。駕培機構培訓學員實行學時制,建立學時預約制度。學員理論培訓時間和實際操作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規(guī)定學時。學員檔案自學員結業(yè)之日起至少保存四年。
解讀:上述條款對駕校與教練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新增了教練員應按照從業(yè)資格核定的范圍安排教學,以防止單一理論教練員參與實際培訓之間的脫節(jié)。
而為促進學時管理系統(tǒng)的有效實行,辦法明確了駕培機構培訓學員實行學時制度,建立學時預約制度,學員理論培訓時間和實際操作培訓每天不得超過規(guī)定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