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
A.不得抵押
B.同時抵押
C.由雙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約定確定是否抵押
D.如果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抵押
【答案】B
【解析】根據《擔保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2.對于建設用地使用權,下列選項不得單獨抵押的是( )。
A.集體企業(yè)建設用地使用權
B.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村企業(yè)建設用地使用權
C.外資企業(yè)建設用地使用權
D.國有企業(yè)建設用地使用權
【答案】B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3.有關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屬于抵押財產
B.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
C.對于建設用地使用權上新增建筑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yōu)先受償
D.處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價款歸建筑物所有人所有
【答案】A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二百條的規(guī)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并不屬于抵押財產。抵押權人對其處分所得的價款,無權優(yōu)先受償。
4.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抵押,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房屋抵押時,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B.房屋抵押時,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同時抵押
C.房屋抵押時,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同時抵押
D.房屋的所有權不可抵押,只能抵押房屋使用權
【答案】A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擔保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抵押時,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5.如果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的,下列選項不屬于其必須滿足的條件的是( )。
A.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
B.土地使用人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C.領有國有土地所有證
D.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答案】C
【解析】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根據《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其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的,需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不是國有土地所有證。
6.2009年5月10日,甲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為乙設定抵押,書面訂立了抵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6月10日,甲又以該土地使用權為債權人丙設定抵押,書面訂立了抵押合同,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則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丙可對該房屋行使抵押權
B.甲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是無效的,乙不得依據合同要求甲賠償自己的損失
D.乙可以要求甲賠償自己所遭受的損失
【答案】C
【解析】《物權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7.甲向乙借款10萬元、向丙借款5萬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同時辦理了抵押登記。隨后,甲又將該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丁,但未辦理抵押登記。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丁優(yōu)先于丙受償
B.丙優(yōu)先于丁受償
C.丁優(yōu)先于乙受償
D.丙優(yōu)先于乙受償
【答案】B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guī)定,抵押物上存在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按照以下順序清償:①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②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③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8.關于房產和地產的關系,下列敘述不正確的是( )。
A.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B.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不進行抵押
C.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
D.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
【答案】B
【解析】《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guī)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
9.2009年10月6日,甲向乙借款10萬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已知,甲是在2003年10月6日取得該土地使用權,期限是50年。則該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最長期限是( )。
A.42年
B.50年
C.44年
D.46年
【答案】C
【解析】土地抵押權的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減去土地使用權人已經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
10.土地抵押權的實現條件是( )。
A.債務履行期滿債權未受清償
B.債務履行期屆滿
C.債務未到期未受清償
D.債務履行期屆滿已受清償
【答案】A
【解析】債務履行期滿債權未受清償或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事由的,抵押權人有權通過拍賣、變賣的方式將該土地使用權及其上的屬于抵押人的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于第三人,并由轉讓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1.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和個人連續(xù)( )年棄耕拋荒的,應當終止合同,收回發(fā)包的土地。
A.一
B.兩
C.三
D.四
【答案】B
【解析】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權利有兩個限制:一是不得擅自改變權利取得時設定的土地用途;二是不得閑置耕地。如果連續(xù)兩年棄耕拋荒的,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fā)包的土地。
12.下列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為確權性質
B.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互換、轉讓
C.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未經登記不產生效力
D.承包期內發(fā)包人不得調整承包地,也不得收回承包地
【答案】C
【解析】《物權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fā)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草原使用權證,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一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D項正確,承包期內發(fā)包人不得調整、收回承包地。
13.下列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承包經營權的客體是集體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
B.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須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
C.承包經營權的目的是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或其他農業(yè)生產經營
D.承包經營權的期限只能為30年
【答案】C
【解析】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客體是集體所有的或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等自然資源;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要求是從事農業(yè)生產的集體組織或個人,是否為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無限制;承包經營權的目的就是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或其他農業(yè)生產經營;《物權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50年等。
14.集體土地上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應當經過( )的同意。
A.國家土地所有者
B.集體土地所有者
C.土地承包經營者
D.抵押權人
【答案】B
【解析】依法承包并已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四荒”抵押的,應經發(fā)包方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集體土地上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應當經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
15.下列選項中的土地不是用于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的是( )。
A.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B.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C.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D.依照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調整的土地
【答案】D
【解析】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土地的,依照其約定。二十八條規(guī)定,下列土地應當用于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16.如果是本集體成員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要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則必須經村民會議( )以上成員或者( )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A.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B.三分之一;三分之二
C.三分之二;三分之一
D.三分之一;三分之一
【答案】A
【解析】參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
17.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的主體分別為( )。
A.發(fā)包人和承包人
B.出租人和承租人
C.發(fā)包人和出租人
D.承租人和承包人
【答案】A
【解析】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是指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訂立的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其主體是發(fā)包人和承包人。
18.下列不屬于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內容的是( )。
A.承包土地的名稱
B.承包土地的坐落
C.承包土地的面積
D.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人數
【答案】D
【解析】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①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②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③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流轉土地的用途;⑤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⑥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⑦違約責任。
19.按照法律的要求繳納有關稅費是( )的義務。
A.發(fā)包人
B.承包人
C.國家
D.集體經濟組織
【答案】B
【解析】承包人的義務包括:①按照法律的要求繳納有關稅費;②保護土地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③按照合同向發(fā)包人支付約定的承包費、提留款等。
20.對于特殊林木,承包期限可以延長,但是須經( )批準。
A.國務院發(fā)改委
B.國務院農業(yè)主管部門
C.國務院
D.國務院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答案】D
【解析】參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
多項選擇題
1.畫家吳某因要自費辦畫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萬元,并將自己的兩幅代表畫作質押給肖某,并要肖某好好保管別示于人,還錢時同時還兩幅畫。則肖某對吳某的畫享有( )。
A.對畫的占有權
B.動產質權
C.權利質權
D.優(yōu)先購買權
E.優(yōu)先受償權
【答案】ABE
【解析】動產質權人的基本權利為質權以及對質押物的占有權。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以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在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時設立。D項的優(yōu)先購買權,并非質權人享有的權利。
2.在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時,如果發(fā)生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的情形,則( )。
A.當事人有約定的,債權人按照約定實現債權
B.沒有約定時,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C.沒有約定時,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D.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不得向債務人追償
E.沒有約定時,債權人只能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而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ABC
【解析】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下列選項中可以設定抵押的有( )。
A.以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B.學校教學樓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D.應收賬款
E.土地所有權
【答案】AC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和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BE兩項屬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財產,D項屬于權利質權的標的。
4.擔保權人到期不能夠實現債權的,有權采取( )救濟方式。
A.對擔保物進行折價
B.拍賣擔保物
C.變賣擔保物
D.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擔保物
E.直接將擔保物歸為己有
【答案】ABCD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xié)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xié)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爸苯訉N餁w為己有”屬于流押條款,法律上禁止該條款的出現。
5.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行使留置權的合同有( )。
A.船舶租賃合同
B.倉儲合同
C.運輸合同
D.行紀合同
E.買賣合同
【答案】ABCD
【解析】《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條、第四百二十二條分別規(guī)定了運輸合同、行紀合同的留置權。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沒有直接規(guī)定倉儲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權,但是《合同法》第三百九卜五條規(guī)定,本章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保管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因此倉儲合同仍可以適用留置權。物權法第二百三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yōu)先受償。
6.針對抵押人非法處分抵押物的行為,抵押權人享有( )權利進行救濟。
A.限制權
B.追及權
C.對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權
D.處分權
E.轉讓權
【答案】ABC
【解析】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與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由此可知,抵押權人對抵押人處分抵押物的行為有限制權、追及權、對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權。
7.擔保物權消滅的原因包括( )。
A.主債權消滅
B.擔保物權的實現
C.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D.債務人死亡的
E.法律規(guī)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答案】ABCE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一)主債權消滅;(二)擔保物權實現;(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四)法律規(guī)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債務人死亡并不能引起擔保物權的消滅。
8.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采取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B.以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被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C.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況外,不得抵押。
D.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一并屬于抵押財產
E.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
【答案】ABCE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二百條的規(guī)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yōu)先受償。
9.下列關于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抵押期間的處分限制,說法正確的有( )。
A.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將其權利轉讓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
B.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將其權利再次抵押的,應當告知對方當事人該物已經抵押的情況
C.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處分
D.抵押權人將其權利再次抵押的,所擔保的債權額可以超過土地使用權價值的余額
E.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將其權利再次抵押的,如果未通知抵押權人的,處分行為無效
【答案】ABCE
【解析】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抵押人可將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作價出資或者人股、再次抵押。但是,抵押人必須通知抵押權人并且告知對方當事人,否則處分行為無效。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過其余額部分。
10.關于抵押權人和債權人之間的關系,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抵押權人和債權人是同一人
B.抵押權人和債權人可以為不同的人
C.抵押權人和債權人處于不同的法律關系中
D.抵押權人屬于物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
E.債權人屬于債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
【答案】ACDE
【解析】抵押權人與債權人雖為同一人,但屬于兩種法律關系主體。抵押權人屬于物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其享有的權利,從性質、內容到實現條件和方法,都不同于債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即債權人。
11.土地權屬爭議的類型包括( )。
A.國有土地所有者與集體土地所有者之間
B.集體土地所有者之間
C.國有土地使用者之間及集體土地使用者之間
D.國有土地使用者與集體土地使用者之間
E.國有土地所有者與集體土地使用者之間
【答案】ABCE
【解析】土地權屬爭議的類型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者與集體土地使用者之間的爭議,因為集體土地使用者享用土地使用權的物權化程度不高,所以這類爭議一般由集體土地所有者出面解決。
12.下列選項中不屬于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的有( )。
A.土地侵權案件
B.行政區(qū)域邊界爭議案件
C.土地違法案件
D.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
E.村民宅基地使用權之問的爭議
【答案】ABC
【解析】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土地所有權或者土地使用權歸屬爭議,它是特定范圍內有關土地權利歸屬的民事糾紛。土地侵權糾紛是指在土地權屬明確的情況下,有關土地權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民事糾紛。由此可見,只有DE兩項屬于土地權屬爭議的案件。
13.關于處理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應當堅持的原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土地不動產具有基礎性的特點,發(fā)生權屬爭議時,在解決過程中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貫徹的原則
B.從實際出發(fā),尊重歷史的原則
C.現有利益保護的原則
D.訴訟解決以行政處理為前置的原則
E.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行政處理或者訴訟
【答案】ABCD
【解析】土地權屬爭議解決的過程中既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貫徹的原則,又要體現土地案件自身的特點。土地權屬爭議的解決,應先采用行政處理的方式,只有對行政處理不服,當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4.土地侵權糾紛主要包括( )內容。
A.土地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
B.土地侵權糾紛的類型
C.土地侵權糾紛的基本情況
D.確定土地侵權民事責任的形式
E.土地使用權爭議
【答案】ABD
【解析】土地侵權糾紛所包括的內容主要有:土地侵權糾紛的類型、土地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土地侵權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確定土地侵權民事責任的形式。
15.土地侵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形式有( )。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礙
C.恢復原狀
D.返還財產
E.罰款
【答案】ABCD
【解析】民事責任的形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還財產(退還土地)、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罰款屬于承擔行政責任方式。
16.以下關于土地侵權糾紛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土地侵權糾紛可以采取協(xié)商、行政調處或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B.因土地侵權糾紛起訴法院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C.侵犯國有土地所有權、無人使用的國有空地、荒地使用權的,應當按土地侵權糾紛處理
D.土地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外,其行為構成犯罪的,還承擔刑事責任
E.確定土地侵權民事責任的形式是過錯責任原則
【答案】ABDE
【解析】侵犯國有土地所有權,無人使用的國有空地、荒地使用權不按土地侵權糾紛處理。因為無具體利益主體行使救濟權,可以由政府有關部門用行政手段查處,而不用民事方法。
17.關于土地侵權糾紛與土地權屬爭議的區(qū)別,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侵權糾紛的解決可以通過行政調處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侵權糾紛受行政處理后30日的訴訟時效的限制
C.對權屬爭議的行政調處不服的,應以處理爭議的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D.土地侵權人必須承擔民事責任,還可能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E.兩者并存時,可以同時解決土地權利歸屬爭議與侵權糾紛
【答案】ACD
【解析】侵權糾紛不受行政處理后30日的訴訟時效的限制。土地權屬爭議和侵權糾紛并存時,必須先確定土地權利歸屬。
18.關于建國后土地權屬的變動,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從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的公布實施,農村土地由私有變?yōu)榧w所有,這段時期成為平調土地使用時期
B.從1962年到1982年《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頒布,這段時期用地都需要經過批準
C.從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管理、制止亂占耕地的通知》的發(fā)布,此階段的特點是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農村建房亂占、濫用耕地現象嚴重
D.以上所述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認定不同時期法律關系事實及其合法性的依據
E.權屬爭議的產生多數是由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
【答案】ACDE
【解析】從1962年到1982年《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頒布,這段時期用地以協(xié)議方式為主,一般不需要經過批準。
19.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法律依據有( )。
A.《土地改革法》
B.《人民公社六十條》
C.《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
D.《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
E.《確定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
【答案】ABCE
【解析】在爭議解決中,可以針對具體的歷史情況,將《土地改革法》、《六十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等歷史性文件和《確定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等規(guī)章,作為認定不同歷史時期法律關系事實及其合法性的依據。D項屬于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和處理土地權屬案件的程序性法律文件。
20.從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六十條)的公布實施,我國土地權利制度發(fā)生了重大變革,表現為( )。
A.城市土地收歸國有
B.農村土地由私有轉為集體所有
C.由“一大二公”轉為“三級所有,隊為基礎”
D.農村群眾房屋歸集體所有
E.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農村建房亂占、濫用耕地的現象嚴重
【答案】BC
【解析】從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六十條)的公布實施。農村土地出現大變革,土地所有制由私有轉為集體所有,又由“一大二公”轉為“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后一段時期確定土地權屬的依據主要是當時的行政命令,現在往往難以找到方案記載。這段時期可以稱為平調土地使用時期。E項是從1982年到l986年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