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局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信訪工作的意見》,建立完善四項工作制度。
一是信訪工作責任制。因重大違法占地(占用耕地50畝以上)、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引發(fā)群眾越級上訪、集訪、重復信訪,地方政府及其國土部門半年內未履職整改到位致使不息訪的縣(市)區(qū),其用地報批、規(guī)劃調整市局不予受理審查。
二是信訪督查問責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縣局負責信訪工作的科室及其負責人是問責的主要對象,市局信訪部門定期向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提出督辦建議。
三是信訪信息報送制。信訪部門定期向局領導報送信訪工作情況,重大信訪事項要及時報告。縣局每半月、市局每月定期排查一次;重大活動、重要節(jié)假日、社會政治敏感期間進行專項排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排查。重大信訪問題在向上級業(yè)務部門匯報的同時,還要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報告,并與同級有關部門會商處理。
四是信訪工作通報制度。市局每月通報一次全市信訪事項辦理情況,每季度通報一次結案情況;縣局定期向市局報告轉送、交辦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跟蹤信訪案件處理進展情況,隨時續(xù)報信息,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一是信訪工作責任制。因重大違法占地(占用耕地50畝以上)、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引發(fā)群眾越級上訪、集訪、重復信訪,地方政府及其國土部門半年內未履職整改到位致使不息訪的縣(市)區(qū),其用地報批、規(guī)劃調整市局不予受理審查。
二是信訪督查問責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縣局負責信訪工作的科室及其負責人是問責的主要對象,市局信訪部門定期向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提出督辦建議。
三是信訪信息報送制。信訪部門定期向局領導報送信訪工作情況,重大信訪事項要及時報告。縣局每半月、市局每月定期排查一次;重大活動、重要節(jié)假日、社會政治敏感期間進行專項排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排查。重大信訪問題在向上級業(yè)務部門匯報的同時,還要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報告,并與同級有關部門會商處理。
四是信訪工作通報制度。市局每月通報一次全市信訪事項辦理情況,每季度通報一次結案情況;縣局定期向市局報告轉送、交辦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跟蹤信訪案件處理進展情況,隨時續(xù)報信息,直到問題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