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18禁黄网站免费观看,99爱在线精品免费观看,粉嫩metart人体欣赏,99久久99精品久久久久久,6080亚洲人久久精品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13自主招生報名時間3月25-4月15日

時間:2013-03-18 16:47:00   來源:無憂考網     [字體: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浙江省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guī)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是經浙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是全國水利高等職業(yè)教育示范院校建設單位。

第三條 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生畢業(yè)后頒發(fā)具有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學歷證書。國家電子注冊。

第四條 學院以就業(yè)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積極走產、學、研結合的辦學之路,致力于培養(yǎng)生產、建設、管理一線需要的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

第五條 學院辦學地點在浙江省杭州市蕭山高教園。

第六條 學院占地總面積861畝,由2個校區(qū)組成,校舍建筑面積13.97萬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建有12個校內實訓基地(包含88個實訓實驗室)、260余個聯(lián)系緊密的校外實習基地,為培養(yǎng)學生職業(yè)技能提供了堅實的條件保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我院2013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總計劃為100人,其中水利工程專業(yè)40人(普高生),建筑工程技術專業(yè)40人(普高生32人,中職生8人),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20人(普高生16人,中職生4人)。具體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八條 自主招生計劃如有余額,則余額部分計劃轉到高考統(tǒng)招計劃。

第四章 報名與考試

第九條 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及高職單考單招報名手續(xù)的高中或中職畢業(yè)生,且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記錄、身體條件滿足專業(yè)要求。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志愿,如考生填多個專業(yè)志愿,以第一個專業(yè)志愿為準,其它志愿無效

第十條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方式。

1、考生申請報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請條件的申請者須通過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自主招生網站提交報名資料,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備齊相關材料到學校辦理現場資格確認手續(xù),確定報名考試資格。根據《浙江省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guī)定》,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

2、現場資格確認

學院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參加由學院組織的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已報名而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資格確認地址為:杭州市蕭山高教園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水利機電樓109室,F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的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2013年自主招生報名表;

(2)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或《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加蓋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各科會考成績、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僅普高生提供);

(4)考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素質特長申請材料:符合素質特長申請條件的考生交驗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一份(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并填寫《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自主招生素質特長申請表》。未在現場確認時上交相關材料和填寫申請表的視為自動放棄;

(6)加蓋畢業(yè)學校印章的體檢表復印件1份;

(7)自主招生報名考試費110元/人,自主招生報名資料及報名費概不退還。

第十一條 由學院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和測試,分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部分。命題與閱卷工作方案由學院報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自主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實施。

1、文化考試

(1)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按照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綱要求命制試題,其中數學按普通高考文科大綱要求命制。

(2)考試形式:筆試。

2、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內容:① 學習能力;② 合作協(xié)調能力;③ 適應能力;④心理和人文素質;⑤ 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小組根據相關項目的測試內容,負責準備試題庫。其中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還需通過美術基礎測試。(見相關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方案)。

(2)測試方式:書面測試和面試。

水利工程和建筑工程技術專業(yè)書面測試時間120分鐘;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書面測試時間180分鐘;報考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考生需帶專業(yè)繪畫工具。面試按照綜合素質測試名單由考核工作小組對考生逐一測試。

3、考(測)試與評分

(1)文化考試滿分200分(考試內容有語文、數學、英語三部分組成);

(2)綜合素質測試滿分300分(書面測試、面試各150分);

(3)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或歷史(文科選歷史,理科選物理)、通用技術五門科目成績折算,滿分為200分;計分規(guī)則是:科目獲A等計40分,科目獲B等計36分,科目獲C等計28分,科目獲P計16分,科目獲E不計分。

(4)素質特長項目加分,滿分50分。

普高生四項合計總分滿分750分;中職生三項合計總分滿分550分(無高中會考成績)。

4、成績公布與查詢

文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于考試結束10日內在學院自主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根據提示查詢成績。

第五章 考生錄取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學校負責的體制,學校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

第十三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體檢合格。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 睏l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第十四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如某專業(yè)類別報考人數少于相應招生計劃數的150%,則按照報考人數的70%執(zhí)行自主招生計劃數,計劃不足部分轉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應批次招生;

第十六條 學院將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分別按照普高生和中職生兩類招生對象錄取。按專業(yè)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一類:普高生(文、理科)

總分=文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素質特長項目加分

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中學會考等級

A(優(yōu)秀)

B(良好)

C(合格)

P(補考及格)

E(補考不及格)

折算分數

40

36

28

16

0

第二類:中職生

總分=文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素質特長項目加分

第十七條 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綜合素質測試分數排序,綜合素質測試分數仍相同時按綜合素質測試的筆試分數高低排序,綜合素質測試的筆試成績仍相同時按綜合素質測試的面試分數高低排序,綜合素質測試的面試成績仍相同時則按文化考試分數排序,文化考試分數仍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科順序排列為語文、數學、英語。若仍相同,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優(yōu)先錄取。

第十八條 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自主招生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我院網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xù)。

第十九條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yè)。未被錄取的則可參加六月份的普通高;蚋呗殕慰紗握姓猩y(tǒng)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二十條 為鼓勵考生全面發(fā)展,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素質特長項目中賦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賦分條件的,同類項賦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賦分,每位考生累計賦分高分值不超過50分。

A、在省級(含)以上部門組織的文藝、體育競賽中獲得個人第5、6名或三等獎勵的,加30分;個人第3、4名或二等獎勵的,加40分;個人第1、2名或一等獎勵的,加50分;

B、在全國性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三等獎者加30分;獲二等獎者,加40分;獲一等獎者,加50分;

C、高中階段獲得地市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品學兼優(yōu)者加20分;

D、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加50分;浙江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加50分,三等獎加30分;省教育廳、文化廳主辦或參辦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一等獎加40分,二等獎加30分;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fā)且與報考專業(yè)相關職業(yè)技能證書中級工及以上的,加30分,高級工加50分;

符合上述ABCD條件的考生,符合素質特長項目條件需在郵寄報名材料時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供證明材料原件。

素質特長項目需經相關部門認定,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素質項目加分考生名單及分值將在學院招生網公示3個工作日。

第六章 實施進程安排

第二十一條 2013年1月31日前 完成學院自主招生方案的申請和報批工作。

2013年3月12日—4月12日 做好學院自主招生的宣傳工作。

2013年3月25日—4月15日 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2013年4月19日(8:30—16:00)—20日(8:30—11:00)考生本人到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繳費、領取準考證。

2013年4月20日下午 周六 文化考試。

2013年4月21日 周日 各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

2013年4月26日8:30—16:00 考生在學院自主招生網查詢分數,如對成績有疑問,可致電登記核分。

2013年5中旬前 擬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浙江省教育院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2013年5月底 發(fā)放通知書,完成錄取工作。

第七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二十二條 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 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和《浙江同濟科技職業(yè)學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四條 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綜合素質測試形式為面試的,全程錄像或錄音。

第二十五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交報考申請,如有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名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資格;已錄取的若有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第二十六條 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 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電話:0571-83864106

第八章

第二十八條 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學費與其他高職生相同,藝術類專業(yè)每人每年7500元,其他專業(yè)每人每年6000元。

第二十九條 學院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

郵政編碼:311231

咨詢電話:0571-83863688 83863268

傳真電話:0571-83863088

招生網址:http://www.zj#edu.cn:8080/zs_index.php

E_Mail: tkyzsb@163.com

第九章 附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