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類別
專業(yè)名稱
學歷
職業(yè)實踐
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yè)
年限
本
專
業(yè)
工業(yè)與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
2006年
普通大專畢業(yè)
3年
2005年
成人大專畢業(yè)
4年
2004年
普通中專畢業(yè)
6年
2002年
成人中專畢業(yè)
7年
2001年
相
近
專
業(yè)
建筑設計技術
村鎮(zhèn)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
2004年
普通大專畢業(yè)
6年
2002年
成人大專畢業(yè)
7年
2001年
普通中專畢業(yè)
9年
1999年
成人中專畢業(yè)
10年
1998年
不具備
規(guī)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yè)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
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