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選調生招錄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到基層培養(yǎng)鍛煉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0〕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2013年選調135名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簡稱“選調生”)到基層培養(yǎng)鍛煉,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單位、職位、名額、考試類別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錄程序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8日8:00時起至3月14日17:00 時止。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hi.lss.gov.cn),點擊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進行注冊報名。
符合選調生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自主選擇報考相應市縣鄉(xiāng)鎮(zhèn)選調生職位。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書,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參公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主要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報名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一經審核確認,不得更改。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時,應針對職位要求的招錄范圍及條件,參照《海南省公務員(參公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樣表)》格式(詳見附件2),認真填寫對應的資格條件,以便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4、資格初審:由省委組織部具體負責。
5、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的時間與全省招錄公務員筆試相同,考試類別為乙類。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東方等市縣鄉(xiāng)鎮(zhèn)選調生1或東方等市縣鄉(xiāng)鎮(zhèn)選調生2職位的,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予以加分,面試成績不再加分。
根據筆試成績和招錄名額,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如發(fā)現填報資料不實或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面試由省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
6、考察: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計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7、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由省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8、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南黨建網(網址:http://www.hainandj.com)上進行公示。
9、分配
擬錄用人員嚴格按招考職位、招考職位人數進行分配。報考同一職位的,在招考職位人數內,由擬錄用人選按其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高低排序,依次自主選擇所分配的市縣。如報考海口等市縣鄉(xiāng)鎮(zhèn)選調生1職位的有32個名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1的擬錄用人員,可以自主選擇?谑、儋州市、萬寧市或澄邁縣中的任意一個市縣;然后再由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2、3……的擬錄用人員依次自主選擇,直至選完?谑小①僦菔、萬寧市、澄邁縣32個名額。
自主選擇分配市縣時,如出現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排名再出現相同的,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yōu)先。
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統一招錄,并分配到各縣(市、區(qū)),再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鄉(xiāng)鎮(zhèn)任職。
被錄用的選調生必須服從組織分配,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錄用資格。
10、初任培訓:選調生上崗前,集中進行初任培訓,主要系統學習科學發(fā)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理論,了解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基本情況,掌握基層工作方法,進一步明確任務責任,盡快實現角色轉換,以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三、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898—65371866(辦公);0898—65220911(傳真)。
附件1:海南省2013年招錄選調生職位表.xls
附件2:海南省公務員(參公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樣表).xls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