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一級注冊建筑師報考條件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條件
1.符合附件2所列學位或學歷條件的申請報考人員按該表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
2.不具備附件2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考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他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3.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或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