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2年司法考試及格分數線
根據司法部發(fā)布的《關于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格分數線等事項的公告》得知,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司法考試及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qū))司法考試及格分數線為310分。
根據司法部發(fā)布的《關于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格分數線等事項的公告》得知,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司法考試及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qū))司法考試及格分數線為310分。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及格分數線。全國及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及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qū)及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qū),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及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qū))及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qū))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及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分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