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
(一)少數民族加2分。
(二)在桂林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一年以上(2010年12月31日前)的“選聘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的高校畢業(yè)生分別加5分(報名時提供縣以上組織、人事、教育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
(三)以上兩項可累計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公布。
(一)少數民族加2分。
(二)在桂林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一年以上(2010年12月31日前)的“選聘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的高校畢業(yè)生分別加5分(報名時提供縣以上組織、人事、教育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
(三)以上兩項可累計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