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國移民居留許可證有哪些種類?
法國政府對外國人入境后的居留活動限制得非常嚴格。一個外國人取得了移民入境許可,并不等于獲得了永久居留資格,而是必須經過一段“常住期”考核后,才能最終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對于某些外國移民來說,可以采取分期過渡的方法,從一種居留資格轉換為另一種居留資格,直至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不同的居留資格體現在不同的居留許可證上。法國對于批準入境的外國勞工移民,實行居留許可證制度。持有移民許可入境的外國人,必須申領居留許可證。居留許可證與居留資格相對應,同樣亦分為三種類別。入境的移民需要按照各自不同的國籍、不同的身份申請有效期限和使用效力不同的居留許可證明。同時,還必須申領與之相應的勞工證明,才能夠被允許工作。居留許可證主要有下面幾種:
(1)臨時居留許可證
有效期1年,超過期限的可以申請延期繼續(xù)使用。在居留期間,此種證明的持有者如果謀取職業(yè),要受到工作地點和職業(yè)類別的限制。居留許可證上明確注明持證人從事的職業(yè)和工作的地區(qū)。持證人必須在指定的區(qū)域里,從事所規(guī)定的職業(yè)。
(2)普通居留許可證
有效期3年,期滿后可以延期使用。在謀取職業(yè)方面,對此種證明的持有者,只有地域限制,而無從事職業(yè)的限制。在指定的區(qū)域內,持證人可以選擇某種職業(yè)或者交換另一種職業(yè)。
(3)長期居留許可證
有效期為10年,到期后同樣可以辦理延期手續(xù)。這種證明主要是發(fā)給與法國簽訂移民條約國家的移民和法國公民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此種證明的持有者,在就業(yè)方面不受區(qū)域和職業(yè)類別的限制,可以從事任何被雇傭或聘請的工作。
法國法律規(guī)定,普通居留許可證的持有者,可以申請長期居留許可證明。但是,臨時居留證和合同性居留許可證的持有者,以及旅游者、留學生等,不能申請長期居留許可證。
2.法國移民政策關鍵點詳情
在部長會議上,法國新法案制定了新措施,關于居住證,未來外國人落腳法國后獲得一個為期一年的居住證,一年到期后可獲得一個兩年期的居住證,對于有潛力的人才、或者留學生,將推出新的政策法規(guī)。
1.設立多年期居住證
外國人初到法國,需要獲得一個一年期的居住證,然后年年更新,5年后可申請十年期居住證。這一機制給移民在找工、找住房方面造成很多困難,內政部認為不利于移民的融入。于是在推出了新法案,設立多年期居住證。這是內政部法案中最重要、最有進步意義改革,同時也將引起爭議的一個內容,它將牽涉到法國500萬移民中的70萬人。
內政部提出的法案規(guī)定,未來外國人落腳法國后獲得一個為期一年的居住證,如果他(或她)是法籍孩子的家長或是法國人的配偶,一年到期后可獲得一個兩年期的居住證,再到期后可申請十年期居住證。此外,屬于家庭團聚類的移民,在一年居留到期后可得到一個四年期的居住證,再到期后可申請十年居留 。
2.推出“人才通行證”
針對科學工作者、藝術家、投資者,以及所有被認為具有發(fā)展?jié)摿Φ耐鈬耍磥韺⑻貏e設立一個四年期的居住證,稱作“人才通行證”(Passeport talent)。內政部認為,目前的一年期居留更新起來太麻煩,在警察局排隊就要排上半天,讓上述人才望而卻步,不利于法國在國際人才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
另外,留學生的居留申請也將簡化,留學生可以獲得期限與其學業(yè)時間相當的居住證。
3.加強驅逐出境的效力
上述涉及的都是對合法移民的政策,與此相應,內政部法案也在打擊非法移民方面做出了新規(guī)定。各省長在調查移民作假方面將被賦予更大的權力,在與稅務部門情報交流方面將獲得更大的便利。
另外,法案制定了新措施,以增強驅逐離境的效力。目前,很多外國人被通知強制離境(OQTF)后實際并未被驅逐。為此,法國內政部考慮縮短此類外國人抗 議上訴的期限,從原來的30天縮短到7天。內政部還將考慮擴大禁止外國人在法國非法留居的規(guī)定。
3.法國的各種福利制度
公民從娘胎到死亡受到400多種福利的保護。法國社會福利的特點是不管國籍,只要在法國有合法居留身份,就可享受。國民教育從小學到大學一路免費,如果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標準,孩子每個學期開學時可領取249.07歐元的補助。法國醫(yī)療保險全民免費享有,根據個人收入情況,公民每年最多交一個星期的最低工資,失業(yè)者則免交此費。
主要包括:失業(yè)救濟、疾病保險、工傷保險、養(yǎng)老金制度、住房補助、殘疾人補助、多子女補助等,細分起來有近40種,各種補助的領取都有嚴格的條件與規(guī)定。在這個制度的保護下,除極少數例外,每一個法國人,從出生直到死亡,在他們面臨困難時都可以得到基本的社會幫助,不至于流離失所,即所謂“從出生到死亡的保障制度”。法國這個龐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并不是在短期內形成的,它經歷了漫長的發(fā)展道路,從19世紀初開始出現,直到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才慢慢完備,逐步達到今天的規(guī)模。
法國共有400多種福利,政府每年從國庫里拿出大量的資金用于各種福利補貼。孩子從母親受孕后的第五個月起,一直到他長大成人直至死亡,就享受這400多種福利中的某項。法國再分配的主要特點是全民享有,包括農民和外國人,越窮享受的福利越多。外國人只要在法國有合法居留身份,就能和法國國民一樣享受某些福利,沒有任何歧視.當然,法國分配制度的公平化是和法國工人階級不斷斗爭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