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科目 地籍調查
一、考試目的
考察應試人員在土地登記業(yè)務中,對地籍調查任務的操作能力,包括對地籍調查內容、程序、方法、技術要求的掌握程度,對地籍調查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理解和應用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一)初始地籍調查
1.根據地籍調查的作用、內容、特點及分類,掌握地籍調查的基本技術依據、初始地籍調查的工作程序和地籍變更的內容。
2.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以及新舊土地分類的轉換關系,確定地籍調查中宗地或圖斑土地利用類型。
3.掌握初始權屬調查的工作程序、工作內容、特點,宗地權屬狀況調查的具體內容。
4.根據街道、街坊、宗地的劃分標準,在地籍調查工作用圖上劃分地籍街道、街坊及宗地。
5.熟悉界址調查的程序及界址認定的要求,判別地籍調查中界址調查的合理性。
6.根據地籍編號的原則和方法,確定宗地地籍編號。
7.根據宗地草圖的繪制方法及要求,判別宗地草圖上的填寫內容。
8.根據地籍調查表的填寫要求,確定填寫要素,填寫地籍調查表中的相關內容。
9.根據《城鎮(zhèn)地籍調查規(guī)程》,掌握初始地籍調查中工作范圍、工作底圖、預編宗地號的方法及要求;掌握平面控制測量的基本要求、技術指標及布設方法;掌握地籍細部測量的內容、方法及其特征。
10.按照界址點的測量精度及適用范圍,選擇測定界址點的方法,確定界址點參數。
11.根據地籍圖的測制要求,判別地籍圖、宗地圖的要素。
12.按照面積量算的方法及要求,計算宗地(地塊)面積及其他分項面積。
13.GPs技術、遙感技術在地籍測量中的應用。
14.初始地籍調查成果的檢測方法及要求。
一、考試目的
考察應試人員在土地登記業(yè)務中,對地籍調查任務的操作能力,包括對地籍調查內容、程序、方法、技術要求的掌握程度,對地籍調查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理解和應用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一)初始地籍調查
1.根據地籍調查的作用、內容、特點及分類,掌握地籍調查的基本技術依據、初始地籍調查的工作程序和地籍變更的內容。
2.依據《全國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以及新舊土地分類的轉換關系,確定地籍調查中宗地或圖斑土地利用類型。
3.掌握初始權屬調查的工作程序、工作內容、特點,宗地權屬狀況調查的具體內容。
4.根據街道、街坊、宗地的劃分標準,在地籍調查工作用圖上劃分地籍街道、街坊及宗地。
5.熟悉界址調查的程序及界址認定的要求,判別地籍調查中界址調查的合理性。
6.根據地籍編號的原則和方法,確定宗地地籍編號。
7.根據宗地草圖的繪制方法及要求,判別宗地草圖上的填寫內容。
8.根據地籍調查表的填寫要求,確定填寫要素,填寫地籍調查表中的相關內容。
9.根據《城鎮(zhèn)地籍調查規(guī)程》,掌握初始地籍調查中工作范圍、工作底圖、預編宗地號的方法及要求;掌握平面控制測量的基本要求、技術指標及布設方法;掌握地籍細部測量的內容、方法及其特征。
10.按照界址點的測量精度及適用范圍,選擇測定界址點的方法,確定界址點參數。
11.根據地籍圖的測制要求,判別地籍圖、宗地圖的要素。
12.按照面積量算的方法及要求,計算宗地(地塊)面積及其他分項面積。
13.GPs技術、遙感技術在地籍測量中的應用。
14.初始地籍調查成果的檢測方法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