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以及山西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三條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名稱:山西工程職業(yè)學院
第五條學院代碼:14681
第六條學院地址
龍?zhí)缎^(qū):太原市新建路131號(郵編:030009)
唐槐校區(qū):太原市小店區(qū)西賈北街72號(郵編:030032)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學校
第九條辦學層次:高職(?疲
第十條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條學歷證書:學生學業(yè)期滿且成績合格,頒發(fā)山西工程職業(yè)學院畢業(yè)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yè)證書。
三、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組長:黨委書記,宋軍
副組長:李茂林,祁茂榮,杜英堂,田玉明,蔡紅新
成員:李文新,索效榮,侯輝東,尹錫昊,杜秀群
主要職責:全面統(tǒng)籌學院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審核批準學院年度招生章程及年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招生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yè)處,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主任:副院長蔡紅新(兼)
副主任:招生就業(yè)處負責人,教務處負責人
成員:學生處、后勤處負責人及各教學系主任
主要職責: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承辦有關招生工作的具體事務。
第十三條招生就業(yè)處是學院開展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負責招生錄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招生就業(yè)處會同教務處及各教學系編制年度招生專業(yè)、招生計劃,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
第十五條學院設立招生監(jiān)督工作組,其主要職責是全程監(jiān)督學院招生工作,負責處理考生信訪、申訴等相關工作。
四、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招生計劃的編制,依據“山西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精神,結合學院的“十四五”發(fā)展規(guī)劃、往年招生情況、辦學條件、發(fā)展定位及畢業(yè)生就業(yè)狀況等因素,確定學院各類別招生計劃編制辦法。學院執(zhí)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廳核準備案的分。▍^(qū)、市)、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數據為準。
五、錄取
第十七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zhí)行教育部規(guī)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八條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專業(yè)優(yōu)先分配專業(yè)。若考生所報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計劃未滿專業(yè),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對高考成績并列的考生,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成績。
第二十條對高考進檔藝術(美術)類考生,按專業(yè)成績擇優(yōu)錄取。當專業(yè)成績相同時,以文化成績高低確定錄取。
第二十一條對口升學錄取執(zhí)行國家及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錄取有關政策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三二轉段錄取工作嚴格執(zhí)行山西省教育廳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相關文件精神及政策規(guī)定,與簽訂相關中專學校共同制定轉段考核辦法,報山西省教育廳備案后,兩校共同考核,考生成績報山西省考試管理中心審核后錄取。
第二十三條通風技術與安全管理、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專業(yè)只招收男生,其它專業(yè)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二十四條所有專業(yè)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二十五條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按學院規(guī)定的日期到學院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入學體檢復查,復查有問題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學生學費、住宿費嚴格按山西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2021年各專業(yè)收費明細表
序號 |
新專業(yè)名稱 |
學費(元/年) |
住宿費(元/年) |
校區(qū) |
1 |
電子商務 |
4000 |
400/600 |
龍?zhí)缎^(qū) |
2 |
市場營銷 |
4000 |
||
3 |
現(xiàn)代物流管理 |
4000 |
||
4 |
跨境電子商務 |
4000 |
||
5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5200 |
||
6 |
數控技術 |
4000 |
||
7 |
智能軋鋼技術 |
4000 |
||
8 |
工程測量技術 |
4000 |
||
9 |
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 |
4000 |
||
10 |
建設工程管理 |
4000 |
||
11 |
建筑工程技術 |
5200 |
||
12 |
建筑經濟信息化管理 |
4000 |
||
13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 |
5200 |
||
14 |
大數據與會計 |
5200 |
||
15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4000 |
||
16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5200 |
||
17 |
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 |
5200 |
||
18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4000 |
||
19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4000 |
||
20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5200 |
||
21 |
分析檢驗技術 |
4000 |
||
22 |
鋼鐵智能冶金技術 |
4000 |
||
23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200 |
||
24 |
智能控制技術 |
4000 |
||
25 |
集成電路技術 |
4000 |
||
26 |
安全技術與管理 |
4000 |
600/800 |
唐槐校區(qū) |
27 |
通風技術與安全管理 |
4000 |
||
28 |
礦山地質 |
4000 |
||
29 |
煤礦智能開采技術 |
4000 |
||
30 |
智能焊接技術 |
4000 |
||
31 |
機電設備技術 |
4000 |
||
32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5200 |
||
33 |
礦山機電與智能裝備 |
5200 |
||
34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200 |
||
35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5200 |
||
36 |
大數據技術 |
4000 |
||
37 |
軟件技術 |
5200 |
||
38 |
移動應用開發(fā) |
4000 |
||
39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4000 |
||
40 |
數字媒體技術 |
4000 |
||
41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4000 |
||
42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4000 |
||
43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200 |
||
44 |
物聯(lián)網應用技術 |
4000 |
||
45 |
應用化工技術 |
4000 |
||
46 |
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 |
4000 |
第七章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學院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齐A段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國家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學院建立勤工助學、困難學生資助、特困生資助等資助政策,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yè)。
第八章招生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學院招生咨詢部門:招生就業(yè)處
咨詢電話:0351-3350580 0351-3350864
學校網址:http://www.sxgy.cn
第三十一條招生監(jiān)督申訴部門: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
申訴電話:0351-335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