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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甘肅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

時間:2009-11-21 22:58:00   來源:學易網     [字體: ]
2010年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時間尚未公布,建議考生參考2009年社會工作者報名時間

各市州人事局、民政局,甘肅礦區(qū)人事局、民政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2009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的有關通知精神,現將我省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與分工

我省200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由省人事廳、省民政廳共同組織。省人事廳負責考試實施及對考試合格人員的頒證等工作;省民政廳負責考前培訓和注冊管理等工作。

二、考試時間和科目

2009年6月13日-14日

6月13日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6月14日9:00 —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6月14日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6月14日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三、報考條件

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yōu)撫安置、衛(wèi) 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具有以下條件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大專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報名時間及程序

報名時間為2008年12月18日8:30至12月30日18:00。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請登錄甘肅省人事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報名。

1、選擇級別。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報名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報考條件選擇相應級別(級別2考2科、級別3考3科)和科目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網上提示如實、準確填報相關信息。以前參加過考試的人員,必須準確填報檔案管理號,否則成績不能滾動。報考人員必須完全符合有關報考條件,如弄虛作假填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3、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上傳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半年內)數碼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必須按要求重新上傳,否則資格審查不能通過。

4、網上繳費。初審通過的人員,于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20日登錄甘肅省人事廳網站,按網上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的為報名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人員必須于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6月12日登錄甘肅省人事廳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其它事項

1、以前因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計算機和資格考試違紀而處在停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否則后果自負。

2、報考社會工作師的人員可在連續(xù)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人員須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3、考試費:《社會工作實務》100元,其它科目每科80元。

4、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實行網絡閱卷,應試人員必須按相關要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

5、本次考試只在蘭州市設考場,應試人員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6、考試通過人員辦理資格證書時,必須提供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報考時出具)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查。對偽造證書、提供虛假證明等方式取得考試資格者,一經查實要嚴格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原國家人事部第三號令)處理,當年全部考試科目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任何資格考試。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